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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常俭)4月17日,石家庄市李女士收到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称其状告河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垃圾短信侵权一案已立案。
2007年11月26日和2008年1月12日,李女士手机接收了两条短信,其内容分别为“您好!城市留言台有您一条未读的语音留言,请拨打9610088888,马上收听”和“您好!您的朋友给您留了一条新年语音祝福,请拨打96732126按2马上接听。”李女士认为是朋友留言,便按照短信内容拨打了相应的语音信箱号码,但听到的却是一段人工录音和歌曲,并非所谓的好友留言。事后,她打印话费清单时发现,两个电话共收费10.63元。她认为河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向其发送短信,干扰了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且在没有任何收费提示的情况下,就采取“先斩后奏”的方式收取了高额的通信费用,侵犯了她的财产权和知情权。为此,她一纸诉状将河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告上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双倍返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共计21.26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其知情权,未经其授权,不得从其所属的手机账户内直接扣款给第三方。
桥东区人民法院收到李女士的诉状后,经过认真调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遂决定立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移动通信服务的快速发展,垃圾短信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炜认为,之所以会产生大量含有虚假、欺诈等内容的垃圾短信,其主要原因在于,移动运营商可以从手机用户的预存话费中“强行”代收费。移动运营商未经手机用户授权而代收费的行为,为短信服务业务经营者获取非法利益提供了方便之门。要想从源头上遏制垃圾短信,就必须出台相应的法规规范移动运营商的代收费行为。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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