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深州市的张青峰怎么也不明白,他2006年12月份从别人手里买了一辆市内公交车,一直开到了现在。今年3月份,他像其他车主一样去领2007年的燃油补贴时,却发现1万多元的燃油补贴进了别人的口袋。
■车主:油补被他人领走
4月15日上午,张青峰对记者说,2006年12月16日,他从别人手里购买了一辆车牌号为冀T62913的市内公交车开始营运至今(车辆过户到了他爱人名下)。今年3月10日,他带着有关证件(妻子的身份证、行车证)到财政局领取燃油补贴,发现表格上登记的他的车辆的燃油补贴领取人是原车主,他马上向财政局企业科发油补人员说明情况,对方让他去建设局开证明。在他的提示下,那名工作人员在他的车辆一栏做了标记,以免发错。
几天后,张青峰拿着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他的妻子是冀T62913公交车的车主)去财政局,企业科的工作人员却说他的车的油补已有人领取,是用身份证领的,没用别的证件。
让张青峰不明白的是,发放油补那些天,他看到所有领取油补的车主都拿了行车证和身份证,没带行车证的让回去拿。怎么到了他的这辆车却不要行车证,只凭身份证就把燃油补贴领走了。
■财政局:发油补对人不对车
深州市财政局局长张西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放燃油补贴的表格是城建局送上来的,他们发放燃油补贴对人不对车,只要拿来了车主的身份证号,他们就发给,不看行车证。
张西城强调说,在发放这辆车的燃油补贴上,财政局没有任何过错,如果说真的出了问题,那也是建设局的过错。如果真的发错了燃油补贴,经过调查核实后,他们可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