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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齐玉华)不仅自己的车牌被别人套用,还替套牌车主背违章的黑锅,省会的赖先生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套牌的“李鬼”赔偿损失,停止侵权。
省会赖先生的车牌号是冀A××307,2006年底,赖先生得知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记录显示车辆违章的日期是2006年11月6日。而并没有在当天违过章的赖先生很是疑惑,通过查看警方处罚信息,赖先生发现一个叫刘某的人于2006年11月6日驾驶挂有同样号牌的车辆违法行驶,被交通部门查处,并处以200元罚款,但刘某一直未交纳罚款。
赖先生认为,是这个刘某套用自己的车牌违章,给自己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赖先生拿着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其名下的车辆行车证等提起诉讼。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清楚地标着刘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及驾驶证等信息。
赖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套用车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并停止使用套牌的行为。
日前,桥西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