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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未得到任何补偿。
据沙河市信访局提供的材料显示,姚庄村村民反映比较强列的问题是:“鑫利厂从姚庄征用的土地为235亩,合同签订的是204亩,从中隐瞒了31亩;姚庄村委与鑫利厂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是无效合同。”记者在沙河市国土局提供的材料上看到,河北省政府以冀政征函(2006)042号文件批准鑫利厂征用土地282.28亩,其中姚庄村土地232.54亩,田村土地49.73亩。但是姚庄村民反映鑫利厂实际占地将近700亩。国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曾对鑫利厂少批多占的问题进行过查处,并强制拆除了部分围墙。
4月9日下午,记者试图进入鑫利厂的施工现场采访,遭到该厂保安人员的阻拦。从大门口看去,现场施工车辆穿梭来往,一片繁忙景象。
随后,记者又赶往沙河市公安局进一步了解村民遭袭的详细情况,该局政治处新闻中心张建伟(音)主任,以需要邢台市公安局批准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周庄派出所侯卫民所长也以案件正在调查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悉,沙河市为此专门成立了以沙河市信访局副局长王振生为组长的“处理周庄办姚庄村与鑫利玻璃厂土地纠纷工作组”,目前已经开始工作。详细情况记者正在调查之中。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