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巍)中国证券第一案———东方电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定。由东方电子集团公司赔付给股民的股票已于近日陆续过户到各股民证券账户内,我省共有302位受害股民参与此案的起诉。
东方电子(股票代码000682)是山东烟台一家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自1997年1月21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后,一度创造绩优股神话。在其股价飞速上涨后,大批股民不断追涨。但是,2001年,其股价莫名其妙地由2000年最高每股60元,暴跌至6元多。
有关部门着手调查后发现,自1997年4月至2001年6月,该公司高管先后利用公司购买的1044万股原始职工股股票收益和投入资金6.8亿元炒作股票的收益,通过虚开销售发票,伪造销售合同、银行进账单等手段,将其中的15亿元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向广大股民披露虚假财务报告。
虚构业绩使其自1997年起成为绩优股,并4次实行送、配股方案,广大股民不知实情,追涨买入东方电子股票致使损失惨重。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着手调查东方电子公司违规事宜。此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对东方电子高管提起公诉。
从2003年2月起,全国有6988名股民先后向东方电子提出索赔,案件总计达2716起,诉讼总标的4.42亿元,诉讼费用约1800万元,合计约4.6亿元。这起案件是迄今为止我国起诉人数最多、涉案标的最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被业界称为“中国证券第一案”。
经过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东方电子以股票赔偿受害股民,按照每6.39元折算一股东方电子股票计算,累计将折合616957股东方电子股票赔偿给参加诉讼的我省302位受害股民。据了解,此次302位股民获得的股票赔偿折合人民币总计3942357.79元。获赔最多的股民得到14389股,获赔最少的仅得到94股,还有4位股民因股票买卖时间不在赔偿范围而未能获得赔偿。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