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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沧州电(通讯员闫兰青 记者李家伟)日前,沧县兴济镇一家农村超市在凌晨时分突然起火,造成财产损失。当地警方调查得知,这把火竟是由同村一个村民和其妻一起放的,而“导火索”竟是双方因宅基地发生过纠纷。
3月13日凌晨2时30分许,沧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县兴济镇赵某家的超市发生火灾。在大家帮助下火被扑灭,但超市物品被毁,损失达4000余元。经查,该村村民吴某近日因宅基地问题曾与赵某发生争执,而其妻曾在商标印刷厂打工,家里曾存放过商标下脚料,而且案发当晚吴某曾在赵某超市附近徘徊。发现吴某具有重大嫌疑后,警方立即对其进行传唤,并从其家中发现了与着火现场相似的商标下脚料和一只柴油桶。经审讯,吴某与其妻供述了于13日凌晨携带一编织袋商标下脚料和一桶柴油到赵某超市放火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办案民警提醒大家,发生纠纷切勿冲动,否则后悔也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