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张秋香老人手拿尚未被没收的房产证。
本报记者吴艳霞/文 赵海江/图
石家庄市新华区65岁老人张秋香用一生积蓄买来一套房子,将房产本深藏箱底视同生命。然而,三年前的一天,突然有工商银行的人上门来,说这房子欠了贷款要拍卖还款。张秋香一惊之下,拿自己的房产本去房管局询问,没想到房管局说她的房产证是假的,把她的房产证没收了。
原来骗子用假签名骗过房管局和银行,把她的房子过户给别人,又用房子办了抵押贷款。法院判决房子就是张秋香的,但房管局称:按照法律程序,我们不能给你房产证。(本报曾作报道)10月30日,张秋香状告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简称房管局)案在新华法院开庭审理。
■事发:一生积蓄所购房屋莫名易主
争议房屋位于石家庄市永泰中街。6年前,张秋香捧出一生积蓄买得房子,2004年获得房产证和土地证,小心翼翼地压到箱底。
2005年6月,工商银行工作人员来到她家,说房子已抵押给银行,因不能偿还贷款,银行要拍卖。老人一下子蒙了,因为她从来没有贷过款。
更让她瞠目结舌的是,银行告诉她,这处房产的主人叫“代某某”。
自己的房子怎么会突然易主?张秋香翻开箱子底,珍藏的房产证明还在。
张秋香的家人赶快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问,离奇的结果发生了,房管局工作人员说她的证是假的,扣押收回。
噩梦般的现实让老人黑发一夜变白。
■缘由:背后隐藏一个骗局
张秋香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问题原来出在张秋香儿子的同学李某身上。李某经营着一家房产中介,李某的朋友耿某想从银行骗得贷款,就办了假购房合同、假身份证件等,到房管部门,把张秋香的房子过户给耿某的妻子代某某,又用假证件办的真房证,去银行假冒代某某的签名,获得20万元的贷款。
2005年6月,耿某欠下巨额赌债离家出走,这笔贷款便无人偿还了。
张秋香赶紧报警。2006年1月,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判令李某退还协助耿某违法骗取的银行贷款。
李某开始服刑,贷款却始终未还。从名义上,张秋香仍然住在别人家的房子里。
无奈之下,张秋香打起第一起民事诉讼,状告现在的房主代某某。
■判决:房子归张秋香所有
今年初,张秋香聘请律师,对名义上的房屋主人代某某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耿某使用假契约和假身份证,与虚假的代某某签订买卖合同,又伪造代某某签字,在石家庄市工商银行桥东支行骗取了贷款。法院认定,张秋香并没有卖房,也没有贷款。
法院判决确认这处房产归张秋香所有。但张秋香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房管局收回她的房产证后,至今也没有给她房产证。
张秋香只好再打第二场官司,状告房管局,办理贷款的银行被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