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晓峰
1月7日15时40分,在省会东开发区槐安东路与天山大街交叉口处,发生一起机动车撞人事故。对此,有居民表示,槐安路东延至此后,一直未安装信号灯,导致最近一段时间事故频发,为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给予重视,尽量让信号灯的安装使用与新路开通“同步”,保证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
据了解,1月7日15时40分,在槐安东路与天山大街交叉口处,一辆沿槐安路自西向东行驶的别克轿车,与一名沿天山大街由南往北行的骑电动车女子相撞,结果,电动车被撞出数米,骑车女子当即受伤倒地。开发区“110”1号警车接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联系“120”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据“110”巡警介绍,因事发路口未安装红绿灯,不存在某一方闯红灯的问题,所以目前事故交警正在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这起事故的责任进行仔细认定。
对于这起事故,附近一些居民表示,天山大街是东开发区南北主干道之一,自槐安路东延至此后,信号灯一直“缺位”,导致该路口连日来事故频发,“最多的一天曾经出了三起事故。”因此希望在省会道路迅速拓展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安装信号灯等配套设施,以减少居民的出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