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陈国营)近日,曲周县一辆警车和大货车相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死者中一为曲周县供电公司的职工,另一为曲周县某领导的司机。
2007年12月28日,曲周县某领导司机韩某、该县公安局安寨派出所所长龙某和该县供电公司的一名女职工等人在位于县城以北的曲周县四疃乡巩村饭店和同学一起聚餐。其间,司机韩某驾驶安寨派出所桑塔纳警车,带着供电公司的女职工由北向南朝县城的方向行驶,据说是回县城办事。当车行至韩村村东路段时,迎面开来一辆满载钢材的大货车。此时警车或许出于超车的原因驶入逆向车道,与大货车迎面相撞,大货车当场起火并侧翻,司机跳车逃生。警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车上司机韩某和供电公司女职工当场死亡。由于死亡人员均是工作人员,同时都是曲周县两局领导的子女,这起车祸在县城产生很大反响。
事情发生后,曲周县公安局以此为契机,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警用车辆私自外借。曲周县公安局局长陈希宝称,曲周县公安局原来就专门下发文件,制止警车私用、警车外借等行为,此次更以惨祸为教训,重申加强警车管理的规定,严禁驾驶警车从事与公务无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