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1月2日,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成功扑救一辆因车上焦炭复燃造成自燃的货车,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1月2日上午10时40分许,高速石家庄大队二中队民警执勤时,突然发现前面高速公路上冒起滚滚浓烟。民警立即驱车前去查看,原来浓烟来自于一辆停在石太高速沧州方向321千米附近的欧曼大货车,车皮底层已被烧得通红。司机见民警过来,马上向民警求助。
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在简单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一面指挥司机将车掉头逆行,带其行至石青收费站广场宽阔地带;一面通知消防队,并将情况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
到达站口以后,民警立即组织收费站工作人员先用水管等消防设施向货车喷水,给车身降温,以控制火势。随后在大队、收费站以及消防队的共同扑救下,经过将近半个小时的苦战,终于将大火彻底扑灭,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据了解,司机李某是辽宁葫芦岛人,所驾蓝色欧曼货车上装的是30多吨焦炭。在装车时,焦炭还有点热,不过为了尽快赶路,他当时并没有太在意。由于在高速公路上车快风大,底层的焦炭复燃了。对大队民警、石青收费站人员及消防队的及时扑救,李某表示十分感激,“太谢谢你们了!多亏你们及时出手相助,否则这刚买的新卡车,连同车上的30多吨的焦炭就全完了,损失不可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