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高海龙、左威 记者栗占勇)6月8日中午13时许,一辆中型罐车在青银高速公路自燃起火,车内载有4.98吨危险品二硫化碳。由于高速交警和消防人员灭火及时,这一事件未酿成大祸。据分析,起火原因是由于天热气体膨胀,二硫化碳泄漏到发动机,引起驾驶室自燃。
6月8日中午13时25分左右,高速交警赵县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青银高速公路615公里处有一辆中型罐车驾驶室起火,民警立即开展防灾工作,通知消防队救火,并通知铜冶收费站、窦妪收费站双向封路,中队民警到铜冶口、永安互通口分流车辆。
消防队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14时5分火被扑灭。在经过降温处理后,车辆被安全拖离,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因抢救及时,只造成驾驶室部分损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据初步调查,该车驾驶员姓郭,山西平定县人,他由山西平定一家化工厂载货开往赵县,车上运载的是危险品二硫化碳,共4.98吨,核载5吨,未超载。起火原因是因为天热气体膨胀,二硫化碳泄漏到发动机,引起驾驶室自燃。该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属意外事件,现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