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南 实习生王峻
一名12岁的男童一年之内竟偷拿家中2000余元去学校附近的小卖部里购买组装玩具赛车,“我们家长在这件事情上确实存在监管不够,但我认为,小卖部店主在一个小孩子几次三番拿着那么多钱来购买赛车的情况下,不问清楚钱的来历就将赛车卖给孩子的做法也欠妥当。”昨日,省会许先生致电本报。
据许先生介绍,他的孩子军军(化名)今年12岁,正在一所小学上六年级。“前段时间,我发现军军经常玩小赛车,而且几乎每次玩的小赛车样式都不一样。”3月5日,在许先生的一再追问下,“军军告诉我,这些小赛车都是他的,他一共有4辆小赛车。为了不让家长发现,他平时都把小赛车藏到同学家。”问及购买小赛车的资金来源,军军的回答令许先生大吃一惊,“他告诉我,这一年间他断断续续趁着我们不注意偷拿我们兜里的钱,并全部用于购买组装小赛车。目前,他用于购买组装小赛车及更换小赛车零件的钱已经达到2000余元。”
听了孩子的回答,许先生非常气愤。“一方面我责怪自己监管孩子不够,另一方面,我认为那家小卖部的店主对此事也有一定的责任。”许先生告诉记者,军军在小卖部买组装小赛车时,一般都是选最贵的零件来组装,最贵的一辆小赛车要500多元。“才12岁的小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拿着那么多钱几次三番到小卖部购买组装小赛车,难道店主不感觉有些奇怪吗?”
对此,社会学家梁勇认为,小卖部店主在此事上有一定的道德义务,“店主应该对孩子的购买有一个正确引导,而不能进行不当的诱惑。”同时梁勇也表示,这种责任并不能从法律上进行规定,“真要有什么规定,也只能是对特定的物品进行限制,比如香烟、酒,而这也需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但这种体系在我国目前还没有。”
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云利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行为必须与其智力程度等相符。而根据以上情况来说,500多元的玩具赛车的消费明显超过了12岁的军军的智力判断能力。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长有权要求小卖部店主退货,但这个规定并不能要求店主承担拒绝交易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