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超)12月24日,一辆小货车司机驱车在石安高速公路行驶时,随手将一根未熄的烟头扔出窗外,碰巧被风吹到车后行李上,引发了一场货车起火事故,幸被石家庄大队巡逻民警及时发现予以扑救,才未导致更大事故发生。
24日下午13时许,当民警巡逻至石安高速公路南行280公里处时,看到前方一小型货车尾部冒出异常火光,民警靠近发现,该车尾部着火,司机却浑然不觉。由于车快风大,火苗迅速上蹿,待民警将该车喊停在紧急停车带上时,车后已烧作一团。民警一边取下警车上的灭火器,一边指挥货车司机从水箱取水,共同灭火。由于扑救及时,几分钟后,火被迅速扑灭。但是,车上行李及部分贵重设备已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
经过实地勘察,民警并未发现他人故意放火的痕迹物证。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货车司机赵某在事发前,曾将一根未熄灭的烟头顺手扔出窗外,可能是碰巧被风吹到车后行李上,从而导致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