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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于绍辉)邯郸女子李页禾(化名)在石家庄利用银行信用卡透支了5000多元,透支了三个多月,经银行多次催要拒不归还。桥西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李页禾一案提起公诉,12月19日,桥西区法院已立案。
记者了解到,近日仅桥西区检察院就受理了几起因透支引发的信用卡诈骗案,持卡人的透支行为极易转变成犯罪。主办该案的桥西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武慧玲介绍,李页禾是2005年3月在建设银行石家庄市永安街支行建设银行办理的信用卡,透支了5298.1元,超过三个月,银行多次催要拒不归还,已形成恶意透支。
据了解,信用卡透支现象目前非常普遍,桥西区检察院近日已受理了多起因个人透支引发的信用卡诈骗案。省会小伙子曹某信用卡诈骗一案一审已审结,曹某利用建设银行石家庄永安街支行办理的信用卡透支了1万元,超过规定期限没有归还,银行多次催要,曹某坦诚表示,透支的钱已被自己吃饭、买衣服挥霍了,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决曹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两万元。
针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检察官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方便交易的需要,持卡族越来越多,而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恰恰满足了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消费心理,可以不受自身经济条件限制刷卡消费。但是法律有明确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罪行之一就是恶意透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