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陈正)近日,邯郸市民苏先生到邯郸市城市信用社领钱,存折上“无故”多了3771元,“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让苏先生大喜,但是这笔意外之财还没等他享受就惹来了一场官司。
11月28日9时30分左右,苏先生持原单位破产清算组下发的定活两便存单,到邯郸市城市信用社中华大街营业部办理取款手续,营业员雷树新在5号柜台接待了他。据雷树新称,由于疏忽大意,他当时误把小写金额10419.56元看作14190.56元,因此配款失误给了苏先生14190.56元。让雷树新感到意外的是,取款人把钱揣进衣兜快步向门外走去,骑上摩托车快速离开,“我转身坐下来看到桌上的利息清单,才明白多付了3600元。”这时雷树新迅速跑到营业部门前大声喊:“别走!”但是,对方早已不见了踪影。在雷树新提供的银行录像证明中记者也看到,取款的苏某从雷树新手中接过钱后急急离去。
事后,雷树新联系到了苏先生,“他在电话里一会儿说我看看,一会儿否认多拿钱,一会儿说正忙着顾不上,我在电话里问他现在在那里,我可以找他联系,听完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后来怎么打都是无人接听。”雷树新告诉记者。后来雷树新设法找到了苏先生的住址,苏先生的家人告诉雷树新一直未与苏先生联系上。
记者随后同苏先生电话联系,对方表示并不知道是否多拿了钱,由于他也欠朋友10000元左右的外债,因此取款当天,他就把钱还给了朋友,并没有清查取款的数目。苏先生认为,这件事不是他的过错,他事后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无辜的。
雷树新认为,事情发生的整个经过都有银行的监控录像为证,无论苏先生给出何种解释都应把这笔不当得利返还。目前,雷树新已经将苏先生起诉到邯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