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书月 实习生 魏征
11月29日1时许,省会南环大桥中华大街下桥处,一辆卡车发生坠桥事故,司机当场死亡(详见本报11月30日25版)。死者刘瑞强的家属近日向本报反映,事发后卡车车主张某不见了踪影,该部卡车所挂靠的鹿泉市某运输公司在垫付了2000元钱后拒绝继续支付任何费用。案件目前处于“搁浅”状态,家境窘迫的刘家希望此案能尽快了结。
■死者家境非常窘迫
死者的弟弟刘瑞光说,出事至今十几天来,刘瑞强的尸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家属多次找到卡车车主张某家中,但家门紧锁,不见张某踪影。
据记者了解,死者刘瑞强系邯郸市曲周县人,今年35岁,一年前到石家庄做起货车司机,其给张某开车也仅一个月时间。刘瑞强妻子在一家药房工作,每月500元收入,夫妻二人膝下有一双未成年子女。
记者了解到,车主张某为出事卡车入着“车损险”和“座位险”等,但因找不到车主,导致保险理赔工作无法进行。
■车队负责人垫付2000元
记者联系上该车所挂靠的鹿泉市某运输公司负责人段某。
段某称,出事卡车虽然挂靠在该公司,但由于车主张某单独经营、单独核算,“现在联系不上他(张某),我也没有办法。”因为“同情他”,公司已为死者家属垫付了2000元,但这并不是赔偿款,“找不到车主,我也做不了主。”
■死者家属可采取救济途径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康君元律师称,死者家属可以采取救济途径,“可以把车主和所挂靠的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由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应该由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康律师同时认为,死者家属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