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晓峰
11月26日上午,省会市民王先生主动与警方联系,将刚刚在平山县境内拾获的一只鸺鹠交往林业部门,据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的武处长介绍,鸺鹠属于猫头鹰的一种,但体形却与鸽子相仿,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我捡到一只稀罕的野生动物,可能是猫头鹰,你们来看看吧。”11月26日11时许,省会长安“110”6号车巡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谈固北街与跃进路交叉口附近,见到了这只外形奇特的小家伙———其体形较鸽子略大,但头部却与猫头鹰相似。
据王先生说,前一天他到平山县境内钓鱼,返回途中看到路边有几个孩子正在把玩儿这个小家伙。当时他劝说孩子将其放飞,但随后他发现,这个小家伙无精打采,已经失去了飞行能力,于是就将其带回家试图喂养。可是尽管他准备了各种饲食,小家伙却看也不看一眼,因此他怀疑它生病了。
当天上午,省会巡警将王先生拾获的这只野生动物送往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据该处武处长介绍,这只奇特的动物名叫鸺鹠,属于猫头鹰的一种,其头部与猫头鹰相似,但通常体形与鸽子相仿。武处长告诉记者,鸺鹠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我省境内数量较少。而王先生拾获的这只鸺鹠可能已经患病,目前已由石家庄动物园收治。
同时武处长提醒市民,对于拾获的野生动物,应尽快与林业部门联系,不要私自收养,因为一些野生动物可能带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