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冀保珍)站在宁晋县河渠镇大南里村西南砖窑边的一个大坑边上,令人胆战心惊,而通向坑底的坡路更是令人望而却步。就是这个人为挖出的大坑,几天前葬送了一个36岁汉子的生命。
11月22日,记者来现场看到,在10余米深的坑底,几辆拖拉机依次被铲车装满,然后艰难地沿坡路像蜗牛一样向上爬行。村民告诉记者,这是村民在拉土卖给建筑队修路用的,无论是谁都可以从这里买了土再去卖,一拖拉机土7元钱,该村的村民成瑞兴就是在拉土时被砸死在坑底的。
成瑞兴的家人告诉记者,11月13日那天,成瑞兴到这里拉土,结果被这个大坑坑壁坍塌的土砸死了,现在他的拖拉机还留在出事的地方,他的妻子生活不能自理,两个女儿还小,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他的离去无疑使这个家庭塌了天。事发9天了,人还没有安葬,他们不知道,该找谁来为亲人的死负责。
村民们介绍,大南里村这个砖窑已经多年了,每三年承包一次,承包者就在砖窑附近取土挖沙卖钱,一般一车沙要卖40元,一车土卖7元,由于能够赚钱,取土挖沙成了砖窑的一项经济来源。久而久之,大坑越挖越大,越挖越深,与坑壁相邻四五米就是村民的耕地,坑壁上沿就是两条小路,坑边没有任何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真让人为行路者担忧。
记者了解到,宁晋县国土资源局目前对此事尚无态度,该局谷局长表示,要先了解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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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一堤坝被毁危及数万百姓
今年4月26日,本报曾刊发报道《宁晋一堤坝被毁危及数万百姓》,连续关注宁晋县河渠镇小砖窑非法取土的事件。5月10日,宁晋县政府专门召开北沙河非法取土治理工作会议,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情节比较严重涉嫌犯罪的赵村砖窑法人代表孙某和大北苏红旗砖窑法人代表赵某依法进行拘传调查,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5月11日晚,又对赵村砖窑和大北苏红旗砖窑的其他6名股东依法进行拘传调查。同时,由水务部门依据《防洪法》、《水法》对所涉及砖窑处以3万元到5万元的罚款。同时,对从河道内非法取土并因此危害河道工程安全的7座砖窑下达限期恢复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相关法规
要依法查处非法取土
《河北省取土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取土用地应当科学、合理,要按照取土区的地形、地质情况合理确定取土深度、取土范围。在耕地上取土的,取土深度一般不大于1.5米,丘陵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取深,但不得影响复耕;取土用地采取谁取土、谁复垦的原则。取土者应当边取土边复垦,在取土完毕后1个月内将取土区复垦完毕。
第十二条规定: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取土用地的管理工作,保证取土用地能够及时复垦。对非法取土和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