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衡水市的陈女士乘坐客车时,衣服被割破,随身携带的5000元钱不翼而飞,当她要求司机别停车,把车开到公安机关报案时,司机却停了车,造成嫌疑人逃脱。本报11月15日对此进行了报道。记者了解到,之后陈女士气愤地找到该车所属的衡水市第三运输公司讨说法,11月16日,在衡水市第三运输公司协调下,车主向陈女士道歉,并答应全额赔偿乘客损失。
11月16日下午,陈女士高兴地对记者说,本报对此事报道后,那辆客车所挂靠的衡水市第三运输公司负责人高度重视,当天让该车停止了运营。16日上午,第三运输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客车车主向她表达了歉意。车主与她达成协议:车主赔偿她5000元直接损失;等破了案,抓住小偷,追回所盗款项,归车主所有;在公安机关认定小偷过程中,她有义务帮助指证。
陈女士说,车主答应17日履行协议上的赔偿内容。她认为,倘若发生她那样的事儿后,乘客总是自认倒霉,不为自己讨个公道,司乘人员就会越来越表现出“事不关己,只管开车”的懦弱,客车上的小偷们就会越来越猖獗,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更加受到威胁。赔偿她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想让司机接受这个教训,在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多为乘客着想,像《燕赵都市报》11月16日刊发的《残疾乘务员一声喝喊惊走割包贼》中的那个乘务员一样,在乘客的财产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这样一来,专“吃”客车的那些小偷们就不敢那么猖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