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唐山电(记者齐欣)一位23岁的女孩与男友分手,因赔偿和礼物归还等问题发生了纠纷,“我出于无奈向妇联求助,我现在都觉得我们分手闹得像‘离婚’。”女孩儿在发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说。
记者了解到,该女孩与男友同居,两次怀孕流产,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现在男方提出分手,而且男方要求她归还谈恋爱时送给她的手机、高档化妆品和衣物等,折合人民币共计3500元。她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向男孩索取赔偿,对方不但不给反而一直让她还钱,她最终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
记者从唐山市妇联权益部了解到,以往只有已婚女性才会向妇联相关部门申请帮助,不过现在,求助的已经不再只是已婚的女性了,类似的未婚者也成了“家庭问题”的受害者。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一些年轻人在情感处理上过于冲动,对同居不多考虑,结果有的不但没促进两人感情的发展,反而出现了问题,甚至给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特别是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一些同居者往往是因为相互不信任而诱发“家庭暴力”,而且同居生活不同于婚姻生活,对双方有约束力,于是,同居期间因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暴力的情况是非常多见的。
恋人分手时还面临索回“恋爱礼物”这个非常普遍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分手时想要回“恋爱礼物”的绝大部分是男方。北辰律师事务所的刘爽律师说,如果当初的礼物是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对方也接受了赠与,对方是不用归还礼物的。而一些女士要求男方给“分手费”之类的恋爱补偿也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刘爽律师提醒,谈恋爱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未来多做一些考虑,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要有预见性,首先要知道,同居生活不同于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特别是女性,要更加慎重,注意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