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便民服务>>生育>>正文
站内搜索:


生育审批管理


时间:2007-5-13 22:56:39 来源:

 

  第十九条 生育审批机关一律使用“xxx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生育审批专用章”(见附件十),主任和证管员签章一律用行体字(见附件十);签证时公章必须盖在夫妻合照上;书写必须用钢笔或毛笔;申报、审批、批准、批复、签发时间必须准确。

  

 

  《生育证》的签发时间要符合以下规定: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年龄不得早于27周岁零3个月,第一个子女不得早于3周岁零3个月;大龄妇女(指年龄在30周岁以上,可缩短生育问隔的育龄妇女),不得早于30周岁;再婚夫妻女方未生育的不得早于24周岁。

  第二十条 每年12月底以前各市计生委要将下年度所需《生育证》数报省计生委。

 

  第二十一条 计划生育部门要严格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省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收取《生育证》工本费。不准超标收费和搭车收费。

 

 

 

 

             管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及照顾理由,由所在单位张榜公布15日后,如无异议,方可向乡级计生办上报。

 

  对批准生育夫妻的名单,由所在单位作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之一,向群众公布。

 

  第二十三条 对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结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申请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结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四条 持《生育证》的夫妻户口迁移的,要及时到户口迁入地乡级计生办查验注册。不注册的《生育证》无效。

 

  第二十五条 持《生育证》生育的子女死亡的,生育夫妻凭子女死亡证明经所在单位和原发证机关认定后重新发证。原《生育证》收回作废。  

 

  第二十六条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分年度建立生育审批档案。

 

 

 

             乡  级

本新闻共7页,当前在第5页  1  2  3  4  5  6  7  


·相关新闻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
驾驶人注销业务办理指南记满12分违法驾驶人的处理以及考试流程
石家庄电子警察处理指南车辆购置税办理指南
养路费缴费办理指南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人初次申领或增驾业务驾驶人换证业务办理指南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石家庄交管局车管一所地址及电话
石家庄交管局车管二所地址及电话考试中心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驾管业务大厅地址联系方式驾驶证年审业务流程指南表
办理市区通行证的流程步骤河北省出口商品发票(电脑版)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 石家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

·图片
·短信铃声




线
·







 
理财投资
   

 
社会科教
   


 
女性频道
   


 
教育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