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再生育审批需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能证明该夫妻结婚史、生育史的婚育证明; 3、女方未孕证明及《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4、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五)审批时限 1、属于经县级计生局审批的,县级计生局应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批。 2、属于经市人口计生委审批的,市人口计生委应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