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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人员首次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一)申报材料 1、出具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填写的《石家庄市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部队干部自谋职业的,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自谋职业证明。 (二)办理程序 1、携带有关资料到市社保局个体参保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个体处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出具缴费通知单。 2、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地税局指定交通银行(各网点)缴费。 3、持缴费收据到市社保局个体参保处办理缴费记录盖章手续。.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东大厅12-16号窗口(88625870 88625873 88625841)
二、个体人员续保(中断缴费人员)
(一)申报材料 1、失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2、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填写的《石家庄市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二)办理程序 1、携带有关资料到个体参保处办理续保缴费手续,个体处恢复个人基本信息,出具缴费通知单; 2、持缴费通知单到市地税局指定的交通银行(各网点)缴费; 3、持缴费收据到市社保局个体参保处办理缴费记录盖章手续。.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东大厅12-16号窗口(88625870 88625873 88625841)
三、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一)申报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出具接收单位证明; 3、异地的需要对方社保帐号。 (二)办理程序 携带有关资料到个体参保处办理中断缴费手续,个体处审核后,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加盖中断缴费印章。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东大厅12-15号窗口(88625870)
四、个体参保人员终止缴费
(一)申报材料 1、死亡证明;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办理程序 携带有关资料到个体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个体处审核后,打印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结算表,处长签字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基金管理处支付一次性待遇。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东大厅12-15号窗口(88625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