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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前退休(退职)人员须附个人书面申请(申请加盖单位公章,退休审批后装入本人档案)。 四、退休审批 参保单位携带加盖市社会保险局“养老金审核专用章”的《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基础信息表》及职工档案等资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五、新增退休人员增加 参保职工退休基本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批后,参保单位携带《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并填写《河北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等资料,向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申报新增退休人员增加。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对职工退休待遇逐项进行复核,经复核计发的退休待遇准确无误后予以确认,并按照省级统筹项目计发放养老金。 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离退休人员退休待遇错误的,由参保单位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申请改办其退休待遇。同意改办后,参保单位向市社会保险局重新填报《退休(退职)审批表》并从改办下月起按新的退休待遇标准支付其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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