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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审核
(一)申报材料 1、拟退休职工档案; 2、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个人帐户对帐单; 4、企业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和石家庄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核定表; 5、因病与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表; 6、提前退休(退职)人员须附个人书面申请。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携带拟退休人员相关资料,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退休审核手续。审核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参保单位持退休核准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西大厅19、20、21、22、23号窗口(88625812 88625813 88625815 88625819 88625820)
二、退休待遇计发
(一)申报材料 1、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 2、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携带经市劳动保障局核准的退休核准表,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审核无误后,打印基本养老金计发表。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西大厅19、20、21、22、23号窗口(88625812 88625813 88625815 88625819 88625820)
三、退休人员减少
(一)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减少报告表;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3、离退休人员被判刑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证明; 4、成建制转出的需提供成建制转出批文; 5、企业离休(含建国前老工人)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表。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办理离退休人员减少手续,业务员审核后,计发各种补助。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二楼业务西大厅22、24号窗口(88625812 88625814)
四、养老金停发
(一)申报材料 石家庄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费用减少报告表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携带《离退休人员减少报告表》,到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申报停发养老金,审核后从减少离退休人员的次月起停发其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