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便民服务>>社保>>正文
站内搜索: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时间:2007-5-13 22:33:29 来源: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相关新闻

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机动车停驶、复驶业务
驾驶人注销业务办理指南记满12分违法驾驶人的处理以及考试流程
石家庄电子警察处理指南车辆购置税办理指南
养路费缴费办理指南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人初次申领或增驾业务驾驶人换证业务办理指南
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石家庄交管局车管一所地址及电话
石家庄交管局车管二所地址及电话考试中心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驾管业务大厅地址联系方式驾驶证年审业务流程指南表
办理市区通行证的流程步骤河北省出口商品发票(电脑版)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 石家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

·图片
·短信铃声




线
·







 
理财投资
   

 
社会科教
   


 
女性频道
   


 
教育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