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春红
从9月1日起,省会煤气(含煤气转天然气)用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统一由新奥燃气集团代收。该系统启动后,煤气、天然气及城市垃圾生活处理费将实行一费制,其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全年36元。
据了解,按照《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石家庄市环卫处委托新奥燃气集团于9月1日起对全市煤气(包括煤气改天然气)用户收取全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每户每月3元,全年36元。
据介绍,目前省会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由两部分组成,其中煤气(含转天然气)用户)由新奥收取,非煤气用户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由居民小区所属的物业服务部门收取,由物业收取费用的用户已于今年年初开始征收。
据了解,按照《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垃圾收费对象为市内五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具体征收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计收,计收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普通高校、中等专业技工学校按在籍学生人数计收,计收标准为每人每月0.5元。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或持有特困证的特困户,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停产期间,学校在寒暑假期间,予以免征。同时,对经营场所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随着新奥燃气集团代收费系统的启用,将大大提高省会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也标志着省会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