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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今年省会计划对全市11990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各县(市)、区长作为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底完不成下达目标任务的将被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住房管理体系工作,抓紧做好住房保障机构组建、更名及职能调整工作。到年底,市内六区要将区房委更名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并成立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同时,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抓紧编制或修订城市住房建设和保障规划,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和结构,并向社会公布。
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政府制定了2008年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其中,长安区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涉及2141户、5532人;桥东区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涉及2292户、6504人;桥西区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涉及1816户、4174人;新华区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涉及2357户、6830人;裕华区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涉及1492户、4176人;高新区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涉及10户、31人。
各县(市)、区长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第一责任人,当地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将列入其业绩考核内容。年底前,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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