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薇)4月30日下午,来自江苏省新沂市的12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被拖欠的13.5万元工资。
4月17日,行唐县人劳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江苏省新沂市12名民工投诉称:他们54人于2007年7月9日起先后来到在青岛公路建设集团张石高速(行唐段)第一合同段打工。要求支付工资时,工头及公司却一直没给出答复。
4月18日,劳动监察人员在青岛高速公路项目部召集有关人员对双方存在的工资纠纷逐一协调。经双方认真核对、计算和验证,双方虽存在争议,但在劳动监察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民工们终于于4月30日下午顺利领到了13.5万元剩余工资,一场因工资纠纷引发的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