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利锋 通讯员任海萍 孙强)“广大购房者一定注意,实行存量房网上备案后,双方签订的是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昨天,省城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正式启用,针对当天出现的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门发出安全提示。
■提示:网购二手房得签居间合同
昨日是省城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正式启用的第一天,众多房产中介机构和房屋买卖者都抱着很大的好奇心,登录二手房“网购”平台。
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4月10日—20日,为网上备案和原程序交易窗口办理并行使用阶段。自4月21日起,将停止原程序交易窗口办理,所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的存量房交易业务,一律通过网上进行备案。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价的高低,而忽略了在实际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该负责人说,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引起注意。尤其需要提醒交易双方的是,实行二手房网上备案后,双方签订的是“房产买卖居间合同”,和以往签订的买卖契约不同,网上备案合同是三方签订,即买卖双方和具备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购买前:查房源到房管局官方网站
针对昨天出现的一些情况,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专门提醒,购房者在签订网上合同之前,一定要对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售房者等相关情况,做全面了解。
“购房者一定要在石家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www.sjzfgj.gov.cn)上查询房源信息。”有关负责人说,这个网站上通过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是经过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的、不存在纠纷的、可以正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房产信息。同时,购房者一定要选择具备资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详细机构名单可以在“石房网站”查询。
购房者还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除了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需注意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此外,购房者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也要进行必要的了解。“比如,要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真实?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该负责人说,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
■签订时:购房者填写合同要注意8个问题
石家庄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说,签订网上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尤其注意以下八点的填写:
1 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 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 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
4 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如果家具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给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详细的列出)?
5 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交到什么时候?由谁来承担?
6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7 合同中买卖双方和经纪机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8 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此外,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当事人和经纪机构一定要同时到选定的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