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书月)为图便宜,市民赵先生花500元从路边小贩手中买回一台29寸的大彩电,不料刚看一个月便成了摆设。日前赵先生外出偶遇该小贩并将其拦住,却也只能徒叹奈何:“因为当初成交时没有索要任何凭据,现在没有办法维权了。”
去年5月份,赵先生途经北新街时,看到路边一名男子的自行车旁摆放着一台电视机,一块牌子上写着“出售电视”的字样。因为前不久自家的电视机刚坏了,赵先生便上前询问。该男子称,他本人要到外地上班,家里的电视机没用了想卖掉。”当场调试后,赵先生发现这台大彩电的收视效果还不错,考虑到价格又挺便宜,于是双方成交。不成想,大彩电搬回家,刚看一个月便不能正常使用。
“老是开不开机,不显示图像。”赵先生找内行看了看,“人家说是显像管的问题。”500元钱买的电视,还值得再花大价钱换显像管?赵先生觉得不值,于是这台大彩电只能扔在家里成了摆设。
3月14日下午,赵先生经过中华北大街联盟路口时,一眼认出那名小贩,“他自行车上绑着一台VCD,正骑着走呢。”赵先生和同行的朋友当即将对方拦下进行交涉,此后接到报警的警方也赶到了现场,但最后的结果却令赵先生感到有些失望。“警方说,由于我当初买电视机时没有索要任何票据,手头没有充足的证据,最后也只能备了案,让我回去进一步搜集证据,然后才能做出相应处理。”
得知赵先生的遭遇,有知情人告知,街头小贩是专干这一行的,“他们收上来废旧电视,简单翻新修理后以较低的价格卖出挣差价,这种电视往往最多只能看一两个月。”赵先生说:“希望大家再也不要像我一样,只为贪图便宜而吃亏上当,要买大件家电还是应该到正规的大商场。”他希望有相同遭遇的市民和他取得联系,待搜集充足证据后通过警方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