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国省
“我们单元有一家私装了热交换器,近日,他家的热交换器坏了,于是把家中阀门关闭,导致其他六户居民家中停暖。”近日,柏林北区的一位居民向记者反映私自安装热交换器影响他人供暖的问题。
该居民告诉记者,近来家中暖气不是很热,但由于天气暖和他也没有注意。20日晚上,他一摸暖气竟是冰凉的,直到21日上午还是这种情况。“后来一打听,发现楼上楼下都是这种情况,而对门却一切正常。”于是他们赶紧给物业打电话,物业工作人员经查找发现,是同单元三楼的住户安装热交换器所致。“该住户在安装热交换器时安装了一个暖气阀门。近日,该户的热交换器坏了,于是把家中暖气阀门关闭以方便维修。这样一来,热水不能正常循环,楼上楼下的暖气也就停了。”而让居民们不能理解的是,安装热交换器本身就是不允许的,而对这种行为,物业竟称没有办法。
21日下午,记者就此事与该小区物业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听明情况后称,“这家住户根本不配合工作,我们也不能强行入户。”该工作人员表示,大家都知道不能安装热交换器,但如果发现有人安装,物业也没有办法。
随后,记者从供热部门了解到,居民擅自在家里私装热交换器是不允许的。首先这是一种窃热行为,会对供暖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另外,还可能将暖气水混入到自来水中,从而影响居民健康。然而,由于热交换器安装在住户室内,很难被物业部门和供暖单位发现,查处起来存在一定难度。
据《石家庄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私自安装热交换器者,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热水交换装置,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将由公安部门处理。用户如发现这种情况,应尽快向政府集中供热管理部门或供热企业进行举报,供热管理部门或供热企业联合辖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上门查处。查明窃热属实后,可责令其限期拆除窃热设施,并停止供热。由此给楼内其他用户造成的损失,由窃热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