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陈先生:发现在某超市购买的香烟买贵了,想起对方“差价五倍返还”的承诺,要求对方返还差价,没想到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其他超市在搞促销。
本报记者任国省核实报道:陈先生说,近日他在世纪联华东岗店以45元每条的价格买了两条香烟,发现其他超市该烟的价格是40元一条。想起该超市门口“差价五倍返还”的招牌,陈先生又在另一家超市以40元每条的价格买了一条,后来到该超市要求返还差价。没想到对方称陈先生在第二家超市购买的香烟属促销商品,而其他超市的促销商品不在此活动范围内,因此不能返还差价。
随后,记者就此事与世纪联华超市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超市商品价格高于3公里以内的大卖场,差价可以五倍返还。“但这些都是指其他卖场的正常零售价格,促销商品除外。”经了解得知陈先生在第二家超市购买的香烟是促销价,因此不能返还差价。昨天,记者来到陈先生购买香烟的第二家超市。“4元一盒,整条40元。该烟一直是这个价格,没搞过促销。"服务员说。
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差价返还也是一种促销,商家应兑现自己的承诺,而不能人为设置种种限制,把“返还差价”当作吸引顾客的招牌和幌子,更不应以其他超市是否搞促销作为自己返还差价的依据。消费者不可轻信差价返还,购物应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