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薇)昨日是省会2007年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后一天,目前石市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已经有近20万人。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已经登记参保的市民须在1月31日前到石家庄市商业银行交纳医疗保险费,逾期未交费的市民仍将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石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时限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限的确定,标志着去年启动的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暂时告一段落。”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理参保登记并如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市民,自1月1日起就将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石市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办理登记时间1月20日结束后,参保缴费日期也将截止到1月31日。相关部门特别提醒,在1月20日前参保登记且在1月31日前交纳医疗保险费的居民,才能够享受政府补贴,并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或交纳保险费的市民,将无法享受政府补贴。
即日起,石市市区已参保居民,可到市区内石家庄市商业银行任一网点交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在办理缴费手续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或身份证和户口簿),经该行人员核实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银行出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缴费人核实缴费收据内容后签字确认。因各种原因造成缴费差错的,缴费人员务必于当日到代办银行进行更正。缴费实行预缴费制,按年度缴费,参保居民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特别提醒:
据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石市已有500余名办理参保登记的市民住院治疗,由于医保卡的制作发放还需一段时间,这部分市民目前需要全额支付住院费用,待医保卡发放后,他们将可凭医保卡领取相应额度的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