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刘先生:在银行办理银行卡时,因身份证丢失,提出用驾驶证代替身份证,但是被银行拒绝。
本报记者马南核实报道:1月14日,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说因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过程中,1月13日下午,其到一家农行办理银行卡时提出用驾驶证代替身份证,银行方面表示拒绝。“银行的工作人员称,驾驶证不是有效的身份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对于银行方面的态度,刘先生感觉不能理解,因为自从身份证丢失后,他在遇到出差住宾馆等情况时都用驾驶证代替身份证,一直都很顺利。“我的驾驶证上也注明了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以及我本人的照片,完全可以作为我的身份证明。为什么在银行就成了‘不是有效身份证件’?”
记者就此咨询了该银行客服部门,据介绍,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实名有效证件包括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等。“驾驶证不属于有效身份证件,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记者之后又咨询了工行、建行、中行等银行,这些银行均表示,驾驶证不属于有效的身份证件,因此不能凭驾驶证开户办理银行卡。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纪聚锋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驾驶证只能证明本人的驾驶资格,不能作为证明身份的证件使用,不是有效身份证件。纪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就要抓紧时间补办,以免遇到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情况时遭遇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