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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马南 实习生杨柳
省会李女士去超市购物时,因为着急自行车没有放好,购物出来发现自行车被扎胎了。通过观察,她认为是超市保安所为。“保安的这种行为实在让人气愤。”昨日,李女士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4月1日13时多,因为女儿急着想吃面包,李女士急急忙忙去了一家超市。“在这家超市前的自行车存放处,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按秩序停车,否则后果自负’。但是因为我当时太着急了,随便把自行车插到其他自行车中间就走了。”
李女士从超市出来推车子时,却发现前后轮胎都没气了。“无奈之下,我把自行车推到了一个修车摊前,修车师傅检查后告诉我,我的自行车轮胎被人扎了,前轮被扎了1个洞,后轮被扎了4个洞。”李女士对此深感意外,停车处周围有超市的保安看管,怎么还会被扎呢?“我把事情经过告诉那位修车师傅后,修车师傅告诉我,肯定是因为我的自行车没有放好,所以保安把我的车胎给扎破了。修车师傅还告诉我,这家超市的保安经常扎那些没有放好的自行车的车胎,他已经遇到了好多因此来修车的顾客了。”
为了弄清真相,细心的李女士趁着修自行车的工夫,跑到超市前自行车存放处悄悄观察。“我看见那几个保安不停地围着自行车转,看到有自行车摆放不齐出列后,保安就会用手中的钉子对摆放不齐的自行车车胎扎洞。我在现场亲眼看见好几辆自行车遭遇了保安的毒手。”
“顾客没有把自行车按秩序放好确实是顾客不对,但是保安的这种扎车胎以示警告的做法实在不妥,长此以往,谁还敢到这家超市购物?”李女士表示。
对此,河北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宏伟表示,保安对不按秩序停放的自行车扎胎的行为,从法律上讲已经构成损坏他人财产权,保安应该对顾客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李律师认为,保安作为超市的工作人员,不应该采取侵害顾客的财产权这种极端方式来达到管理的目的,这样只会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