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石家庄>>民生资讯>>正文
站内搜索:


倒房号引发对簿公堂


时间:2007-2-5 8:17:23 来源: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刘恰)市民张某通过中介看中一套预售房屋,于是他交了房号转让费和中介费。之后他才发现要买的房子还是“水中月、镜中花”,无任何动工迹象。无奈,日前,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号转让费及中介费。

■三方签协议转让房号

2006年10月,市民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登记的房源信息,看中了翟营大街上的一套房子,该房产显示是一单位准备自建房,每平方米2663元,出售人为李某。张某对房子建成后的情况做了了解后,认为很合适,于是与李某及中介公司达成了购房协议,协议说明房产名称、面积、单元以房产证为准,现在只是购买房屋的房号,并注明张某已对房产产权、房况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房产。之后,三方共同到开发商处办理更名手续。

■未开工讨还房号转让费

购房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张某于是将房号转让费3万元及中介费5000元分别付给了李某和中介公司。

此后,张某却发现房子没任何开工的迹象。于是,今年初张某将李某及中介公司诉至法院,称还未施工的待建房屋其实并不存在,协议应是无效协议,要求李某返还房号转让费,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

而李某及中介公司则认为对于购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号”这一事实张某是清楚的,根据合同规定,他们也协助张某与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所以房号转让费、中介费不应该退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购买非法预售房有风险

法官提醒,虽然有关部门再三强调房子未封顶前不得预售,未取得权属证书前不得转让,但由于有些信息中的房价显示相对便宜,人们往往会忽视低房价后的风险,于是转让房号收取房号转让费的交易也大量存在。法官提示,购买类似房屋有风险,必须谨慎。


·相关新闻

16万尾鱼奥运前放流避暑山庄邯郸今冬集中供热 免收用户试压费
今年大白菜高价“开局”房产过户委托“好心人” 手续未办契税单要不
路口围挡碍眼频惹祸线杆水泥墩频“咬”过路车
饭店仅提供付费餐具 消费者有权拒付本周菜价有望回落
道路开通俩月 信号灯迟迟未“上岗”便道上5处井口张“嘴” 希望井盖快“上岗”
中介买房,房款交清难领钥匙油桶有缝香油贱卖,当心!
邢台51万太阳能补贴拨付到小区30多个家庭不再“零就业”
主城区“三级巡控” 张家口街头警力增至3倍邯郸市区发现37座墓葬
出租车载客何时不再看远近?张家口市向困难职工发放补贴蔬菜
张家口样本:81.2%居民有购租房意向《邯武大动脉“梗阻”何日畅通?》后续:邯

·图片
·短信铃声




线
·







 
理财投资
   

 
社会科教
   


 
女性频道
   


 
教育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