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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武生代表省政府对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正式通过验收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国家九部委及所有关心支持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建设并通过验收而做出巨大努力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赣州市委、市政府和赣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作”的要求,抓紧完成出口加工区的后续建设,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高效运行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将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打造成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和体制改革的先导区。(树斌、玉梅、记者陈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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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这是国家在革命老区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出口加工区,是继九江、南昌出口加工区之后江西的第三个开工建设的出口加工区。江西也因此成为中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数量最多的省份。按照国务院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赣州出口加工区各项筹建工作积极开展,高标准地建设了区内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具备了封关验收条件,并于2008年4月23日顺利通过了南昌海关组织的预验收。
赣州出口加工区总规划面积2.93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0.933平方公里,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开发思路,目前,已投入建设资金1.3亿元。一期起步区海关监管大楼、国检大楼、管委会大楼、监管仓库、卡口、围网、信息网络系统、巡逻通道及区内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实现了“七通一平”。与此同时,我市按照“边建设、边招商”的工作思路,在抓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了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有3家知名企业有意向进入出口加工区,具体投资事宜正在进一步洽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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