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武岩生
从9月1日开始,个体户将不用再缴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摊主也不用再缴市场管理费了。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至此,在我国存在20多年的工商“两费”正式淡出历史舞台。
■算账:个体户年均减少千元开支
据介绍,“两费”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征收的,主要用于建设集贸市场,为个体户提供服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开支。管理费的标准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利润率或收入总额来确定的。
“国家规定的收费表示按照交易额的0.5%—2%收取,实际执行中,一般按照1%标准来把握”,石家庄一基层工商所的所长告诉记者,工商管理费的收取对象是一些沿街门店和摊位,市场管理费收取对象是交易市场里租赁的经营者。因为个体户一般都没有经营报表,所以“营业额”也只能是估算。“一般的个体户每个月的收费大概是50元左右,店面大一点的,经营好些的,在200元左右;有好多比较大型的餐饮店也是个体性质,每个月可能征收上千元”,这位工商所长告诉记者,平均来看,“两费”停收后,个体户每月能减少支出千元左右。
■反应:不会出现“以罚代费”
停征“两费”后,工商部门负责收费的这些人员会不会精简?工商部门经费保障是否会出现缺口,并进而影响其履行职责?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就此表示,以上情况都不会出现,停收“两费”恰恰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进一步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条件,可以腾出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监管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做好市场服务。就收入而言,工商管理部门一直是“收支两条线”,停止征收“两费”后,中央财政将采取财力转移支付的方式,地方财政将会妥善安排预算,不会给工商部门带来任何影响。
“工商部门绝不会‘以罚代费’,这种担心是不必的,但是我觉得可能在执法尺度上会有所加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今后减少了收费职责,工商管理人员将更有时间和精力来加强监管,一些诸如“未悬挂营业执照”等行为可能就要受到处罚了。
■补充:预收“两费”将退还
采访中,记者从省工商部门获悉,此次停征“两费”严格以9月1日为限,9月1日以前欠缴的“两费”,工商部门仍要收取;已经先期征收的9月1日以后的“两费”,则会如数退还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