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岩生实习生杜芳)根据财政部发布公告,从4月15日起将发行2008年第二期凭证式国债400亿元。公告称,本期国债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3年期320亿元,票面年利率5.74%;5年期80亿元,票面年利率6.34%,发行期为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30日。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72%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3.33%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32%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76%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6.03%计息。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