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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衡水电(记者焦磊)近日,冀州市周村镇的张先生(化名)从信用社刚刚取出的1万元现金,就在一瞬间被一辆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了。事发不久,冀州南午村镇的李先生(化名)也与张先生一样被抢走刚取出的4000元现金。
8月15日11时许,冀州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在桃城区一举掏窝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侯某、于某。经审讯,二人对两次在冀州尾随银行取款人抢夺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讯深挖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尽量不要一次性取大额现金,如取大额现金最好有家人或朋友陪伴;取款后应立刻返回家中;离开银行时要警惕是否有人跟踪。万一遭到不法侵害,要保持冷静,记住对方车牌号码、体貌特征等,并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