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 通讯员刘瑞升)张家口市个体户韩子玉,利用电脑进行网上“易购币”投资返利传销活动,致20人损失35万余元。5月12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6年10月,韩子玉被李建军发展为直接下线,从2006年10月初至11月底租用一地下室利用“WIG”网进行网上“易购币”投资返利传销活动,韩子玉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韩子玉明知“易购币”投资返利属传销,系违法行为,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韩子玉庭审时认罪态度较好,且非法经营时间较短,其本人也是受害人之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