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明强)有哪个货主会想到自己雇的司机要抢劫自己的货物和钱财?近日,江苏货主徐某就经历了一场让他惊心的变故,他雇的司机把他抢了。所幸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快速出击,当日一举将此案侦破,160万余元的被抢财物被追回,犯罪嫌疑人刘某落网。
2月15日16时许,威县公安局接到邢台市公安局通报:2月15日,在京沪高速济南北一辆车牌号为冀E2×××6的大货车上,司机刘某持刀将货主徐某劫持,抢劫现金6000余元,后转行青银高速。在距清河县11公里处,刘持刀将同车司机王某和货主徐某赶下车,自己驾车在清河驶离高速逃走。上午11时许,徐某在清河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通报后,威县公安局李志辉局长高度重视,命令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组织警力在各交通要道展开武装查缉。在市局刑警支队的协调和清河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于17时许在县城西环路口查获被抢劫车辆及货物,并迅速控制了该车的另一名司机王某。经初步调查,得知王某系冀E2×××6货车车主,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妻兄,案发后与刘有电话联系。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李志辉局长、刘志勇副局长认真分析案情后,果断指示:一面组织抓捕,一面深入做好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工作,敦促其投案自首。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2月15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经讯问,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车主王某请刘某帮助跑车,途经江苏无锡时,货主徐某雇佣该车往衡水运送价值达160万元的漆包线,途中刘某得知货物价值后暗生歹意,伺王某驾车时,持刀架在货主徐某脖子上实施了抢劫。目前,此案已移交清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