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栗占勇 通讯员彭旭光
■核心提示
在环省会高速公路上,几名男子驾驶桑塔纳、夏利车故意别停、刮擦大货车,然后以车辆被刮擦为由,向大货车司机索要、敲诈、抢劫钱物。1月25日,高速交警赵县大队破获这一系列"碰瓷"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据了解,该团伙至少已作案8起。
■闪回:环城高速屡发“碰瓷”案
案例一:2007年12月4日凌晨,一辆邢台牌照的斯太尔半挂大货车在青银高速石家庄附近行驶时,被一辆无牌照红色小客车别停。随后,一辆冀AC80**灰色桑塔纳跟上来,车上下来3名男子,声称斯太尔大货车刮伤他们的车,索要3500元修理费。曹某准备报警但被桑塔纳上的3名男子制止,对方要求私了,最后,对方索要了1000元修车费,又拿走曹某的一部手机。
案例二:2007年12月5日凌晨,一辆山西牌照大货车行驶至青银高速窦妪大桥时,被一辆红色夏利车别停,红色夏利车下来3名男子,声称大货车刮伤他们的车,索要4000元修理费。大货车司机准备报警时,被夏利车上的3人制止。经协商,大货车司机赔付夏利车600余元修车费。
案例三:2007年12月22日零时左右,一辆山西牌照小货车行驶至栾城附近时,一辆米黄色无牌照小客车用喊话器喊其停车,小货车停车后,米黄色小客车下来3名男子,强行把小货车司机拉下车,殴打司机与乘车人,要走500元。
案例四:2008年1月24日凌晨,一辆山东牌照的大货车被一辆小轿车别停,另一辆小轿车故意刮擦大货车,然后向大货车索要钱物。4名男子抢走大货车司机6000余元和一部诺基亚手机。
■行动:高速交警设下“布袋阵”
赵县大队调查后发现,在青银高速公路上连续发生的几次“碰瓷”敲诈案为同一个团伙所为,作案者驾驶的两辆车中,一辆是桑塔纳,车号是冀AC80**,另一辆是夏利车,车号是京KU80**。警方判断,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几名歹徒仍会继续作案。随后,赵县大队于24日和25日在高速公路上设下“布袋阵”,高速交警连夜进行巡逻、蹲守,在各个进出口进行了布控,只要嫌疑车辆一进入这段高速公路,就会被高速交警抓获。
1月25日22时57分,嫌疑车京KU80**红色夏利车由栾城口上路进入青银高速公路,向山东方向驶去;23时01分,另一辆嫌疑车冀AC80**银灰色桑塔纳车也由栾城口上路进入青银高速公路,向山东方向驶去。两部车全部进入高速交警赵县大队所设的“布袋阵”。
■收网:“碰瓷”案团伙持有泡沫灭火枪
高速交警赵县大队决定,在青银高速宁晋口实施堵截抓捕。
23时19分,冀AC80**银灰色桑塔纳首先进入宁晋收费站口,进入埋伏交警的视线。高速交警依法使用枪支,仅用5分钟时间,就制服了嫌疑车桑塔纳上一名嫌疑人。
23时29分,嫌疑车京KU80**红色夏利车进入宁晋站口收费车道,高速交警第二次出击,控制住该嫌疑车和车上3名嫌疑人。整个抓捕行动仅用了半小时。
经初查,这一团伙的成员分别为:郑某(1963年6月18日生,籍贯北京市丰台区)、刘某(赵县人)、陈某(赵县人)、傅某(邯郸馆陶县人)。民警缴获作案车辆2部、木棒近10根、手机5部,还有一支泡沫灭火枪。据悉,歹徒手持泡沫灭火枪作案,如果司机反抗,他们就喷出泡沫,司机双眼被挡可能失去反抗能力。
■提醒:遇可疑车祸一定要报警
高速交警赵县大队民警表示,大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祸,特别是遇到刮擦等轻微车祸、可疑车祸时,不要私了,要立即报警。如果对方是多名男子,大货车司机不要轻易下车,可关紧车门,在车内拨打报警电话。如果对方持有棍棒等物,大货车司机要注意自我防护。相对于歹徒的作案小客车,大货车是个“庞然大物”,大货车司机进行自防、及时报警是比较容易的。大货车司机如果能自防、及时报警,这种“碰瓷”案是难以得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