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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去时就准备杀人”
记者了解到,小峰,24岁,四年前从河南老家来石打工。他与死者一家人没有任何瓜葛,只是邻居。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小峰,他正如警方描述,“相当冷静”。 “我进去的时候就准备杀人,不管她(死者)给不给钱。”小峰告诉记者。 “一星期前我从河南回来找老板要钱。老板欠我一万多,打他手机总是欠费。我等着这钱回家结婚呢。”小峰说,他的婚期定在腊月十六,八间新砖房已经盖好。婚期将至,他却拿不到钱。“我就是想发泄,压力太大了。” “平时孩子(小勇)喊你叔叔吗?你动手时孩子有没有求你?” “平时我们不说话,我进去后先杀了他妈。我砍她时她喊,我又拿起了他们家的菜刀。她不动后,我就让那小孩把他爸爸的银行卡、存折和身份证拿出来。小孩找了会儿,最后在床铺下面找到了。” “对无辜的孩子你下得了手?” 小峰的嘴角剧烈地抖动,“他没有求我,也没有喊叫。他递给我卡,我就拿刀……”他突然不说了,深吸一口气,“我压力很大。” 作案后,小峰把身上的衣服扔到垃圾堆,回到隔壁自己的房屋。 “害怕吗?”记者问。 “不害怕。后来我睡着了,再后来警察用手电照我……”小峰强调他没有听见麻某的呼救也没有听见大批警察进入现场的嘈杂声。 小峰又说,他没有完全睡着,一直闷着被子听手机里的音乐。他还记得其中一首是《孤独的自我》。
笔记本记录着打工生活
小峰的房间没有任何取暖设备,异常寒冷。小峰说,租金每月150元,他在此租住了半年多。
一张破旧的大床,小峰被带走时的被窝还保持着原样。旁边是一个暗红色的梳妆镜,上面摆放着小峰和女友的合影。合影旁边摆着一溜儿蓝色钻石烟盒。 记者还辗转找到了小峰的笔记本,里面记录着从事广告行业的他,从2006年到案发前的生活和工作的点滴。 记者发现,他的工作状态并不固定。比如,本中写着:“2006年11月,某施工点,1号一天,4号一天,8号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