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艳荣 通讯员张忠希、乔剑)李某等5人本是河北某设备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安和职工,却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这起特殊的盗窃案件近日经石家庄高新区法院一审结案。
2006年1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李某伙同陈某、狄某、吴某、张某,盗走埋在公司地下的32米电缆线,卖给一废品收购站,得赃款960余元。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1728元。2006年12月,5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将该公司车间内三根电缆线、食堂房顶上20米铝线及100米电缆线盗走,得赃款1600余元。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51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决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