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尉迟国利)昨日,记者从承德县有关方面证实,“歌都KTV”法人田玉民在事发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向警方主动投案自首,现在他已被警方刑拘。而火灾原因还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昨日,记者从承德县有关方面获悉,“歌都KTV”法人是一个名叫田玉民的人,其真实身份是承德县下板城镇东窑村的村主任。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在事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在已被刑拘。
据本报记者了解,田玉民早年是开车出身,于2006年当选上东窑村的村主任。记者曾到承德县工商局了解“歌都KTV”和“蓝天足疗馆”的相关工商登记情况,被该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记者得到的消息是,“歌都KTV”的工商登记材料已被公安部门调走。
记者昨日获悉,公安和消防等部门于当日对三具尸体进行了医学解剖,但报告还没有出来,“火灾现场等相关的一些实物和材料已送往天津进行鉴定,结果还没有送回来”。当日下午4时30分,在承德县进行火灾原因调查的公安、消防等部门再一次召开了会议进行研究。
昨日19时10分左右,记者见到了一位从东北赶过来处理女儿后事的家属,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政府和各部门对火灾事故死者家属的答复意见”。其中第二款说道,“按照法律规定,死者为意外死亡,赔偿应由业主负责”,但“由于业主已在火灾中死亡,基本没有赔偿能力,而且即使有赔偿能力,资产变现也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县政府本着人道主义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死者的丧葬费为8295元,被扶养人生活费为49900元,死亡赔偿金为76040元,三项加一起共计134235元。这些钱“由县政府先垫付赔偿金,再由政府查封和处置业主资产”,同时,第四款说明,“如在承德县就地火化尸体,县政府负责火化费用”。面对13万多的赔偿,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死者家属表示不能接受。而由满杖子乡、农开办、县人大等组成的工作组正在就赔偿问题和家属协商。
记者昨日16时多,从承德县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已有两名死者的家属在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