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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飘着细雨。夜,安谧,恬静。灵寿县北谭庄村村北201省道不时驶过疾驰的汽车。“啊——”突然一声妇女的尖叫,伴着 “吱……吱……”的刹车声划破了夜空。一辆重型厢式货车亮着大灯紧急刹车后,从车上跳下一人,左顾右盼,又飞身上车,在一阵汽车轰鸣声中,飞也似的向村北方向逃去,瞬间消失在茫茫的雨夜中。
案发现场细勘察
9月17日21时38分,灵寿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骤然响起,值班民警刚拿起电话,听筒内就传来一名男子急促的声音:“在北谭庄村村北路段发生一起车祸,肇事车已向北逃逸,有一妇女被撞,伤情严重,快……”
警情就是命令,警车闪烁着警灯,呼啸着警笛,载着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向事故现场飞驰。为避免贻误战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翠玉在车上用手机与报警男子取得联系,对案情进行了解,并立即部署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的陈庄交警中队冒雨设卡,拦截、盘查所有可疑车辆,力争将肇事车辆截获在辖区路段。
22时10分,民警们到达事故现场,发现伤者伤情严重,副大队长张翠玉立即组织民警首先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现场勘察工作紧张有序地迅速展开。
由于雨天路面积水,加之过往车辆碾轧,事故现场早已面目全非。但路面上肇事车辆长达7.6米的刹车痕迹,肇事后9米多的拖痕,以及没有被雨水冲刷干净的血迹都依然清晰可见。
为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民警们打着手电冒雨对长达30余米的事故现场进行了地毯式详细勘察,却只发现了几块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塑料部件碎片。经对目击群众进行调查,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肇事车是一辆车厢上写有“爆”字的153型厢式货车。
22时40分,设卡盘查的陈庄交警中队传来消息,截获一辆写有“爆”字的货车。得此消息,参战民警顿感信心倍增。副大队长张翠玉将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在现场进行勘察取证,走访群众,固定证据;自己则亲自带领一路民警和一名目击群众前往陈庄镇对截获车辆进行辨认。但由于截获的是一辆写有“爆”字的罐式货车,嫌疑很快被排除。
此时,负责运送伤者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民警传来噩耗: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案情骤然升级。
寻踪觅迹见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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