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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南)刚买了两个多月的电动自行车不慎丢失,省会王先生心疼不已。幸好在售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帮助下,王先生发现了正在骑自己电动自行车的女子,电动自行车最终物归原主。
据王先生介绍,今年8月,他从一家专卖店花20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日前上班时,他将电动自行车放在了公司门口,不料很快车便没了踪迹。于是王先生将此事告知了售车的专卖店,叮嘱工作人员如果看到他的车被人送到专卖店修理,一定要通知他。三天后,王先生突然接到专卖店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有工作人员看到一名女子正在推着王先生的自行车到专卖店附近一个修车摊换锁。王先生立刻赶到该处,发现该女子所推的自行车正是自己的。该女子称,这辆电动自行车是她在一个修车摊花900元钱买下的。于是王先生和该女子一起到了汇通路派出所。
由于购车收据等证明都放在车座下,与电动车一起丢失,王先生为了证明电动车确是自己的,迅速与厂家取得联系,并得到了厂家发来的证明。据悉,目前电动自行车已物归原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