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晓峰;通讯员:马新双)
日前,省会长安公安分局建北刑警中队破获了一起以开发房地产项目为名,收取预购房款的诈骗案,此案涉案金额达100万元。
近日9时许,长安分局建北中队接群众报案,在建设北大街某商务楼内,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开发房地产项目为名,收取预购房款进行诈骗,涉案人数多且金额较大。
经过警方查证核实,2006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张某注册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7月份,该开发公司以开发中华北大街一块土地为名,在多家网站上发布售楼信息,并由犯罪嫌疑人赵某负责在建设北大街某商务楼成立售楼咨询处,以3100元/平米的价格进行预售,并一次性收取购房者预付款10万元,至今已售出10套商品房,获预付款100万元。
经调查,中华北大街此块土地使用权属于石家庄另外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未与任何单位签订该土地的使用或转让协议,嫌疑人张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取得任何相关开发手续及土地使用权,建北中队已将涉案赃款全部冻结。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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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警方提醒购房者,在当下房价居高不下的形势下,购买商品房期房时最好应先查询所购房屋是否具备“五证”,以免误入陷阱。